为全面贯彻落实部、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及矿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理念,统筹部署商洛市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,协调解决资源保障、保护、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,引导资源合理配置,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和资源保障作用,近日,商洛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合理调控砂石土类矿产的开采总量,严格准入管理。引导集中开采、规模开采、绿色开采,实行
砂石骨料采矿权总量控制,强化
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和监管。
已达到控制数量的县区,拟新设建筑石料矿山采矿权,需整合关闭已有采石矿山,并在明确整合关闭矿山恢复治理责任和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基础上,按照“净矿出让”要求和市场公开出让程序设置建筑用石料矿山采矿权。
严格机制砂矿山数量规模。全市机制砂矿山(不含综合利用生产机制砂)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,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每年。
各县区拟新设机制砂矿山采矿权,需报市政府同意后,按照“净矿出让”要求和市场公开出让程序设置机制砂矿山采矿权。 鼓励商州区、洛南、柞水充分依托资源优势规划砂石骨料集中开采区,促进布局优化和区域协同,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,在保障本地区建设需要的基础上,为关中平原城市群及周边砂石资源不足地区提供有效供给。
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、民生建设需求,综合考虑新型城 镇化建设规划,生态环境保护、林业规划和交通运输成本等因素,根据具体需要,可统一规划砂石骨料矿产集中开采区,合理布局,做到精准选址。
《规划》中还指出:
立足商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在秦岭一般保护区内加强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紧缺矿产的绿色勘查,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对传统矿产企业进行规模化、绿色化、延链化、数字化、安全化改造,大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升级,科学开发利用。
强化创新驱动,加快转型发展。发挥改革创新引领作用,转变资源利用方式,全面推进矿业规模化、绿色化、延链化、数字化、安全化转型升级,纵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高质量发展,加强产业深度加工和产业链延伸,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方法、新装备,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标,推动科技创新,提高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。
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,引导矿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,实施技术改造,建设绿色矿山,将矿区环境优美、开采工艺科学、综合利用提升、节能降耗有力、科技创新投入、企业形象良好贯穿矿业生产全过程。新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;生产和在建的大中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快升级改造,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;小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。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。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《商洛市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入库标准》规定,创建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库,严格绿色矿山入库管理。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矿山,全面监督检查矿山绿色建设现状,建立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清单,绿色矿山建成后申请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库,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。